嬰幼兒餵養(含0歲初生嬰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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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乳餵養任何時候都是第一選擇(有人擔心哺乳會使身材走樣,其實不需擔心),如果沒有母乳或不足則可請中醫幫忙,實在不行才用粥水(加些葡萄糖)。
- 如果沒母乳,可依照下法煮取粥水(不需奶粉和代奶粉):
- 材料:米
- 重量:150g - 500g(視孩子飲用粥水的量而定)
- 方法:熬粥2-3小時,取粥水,趁熱食用最佳(亦可存於冰箱,食用前用微波爐或其他方式加熱)
- 飲用:粥水適量+葡萄糖適量,即可餵養孩子。根據孩子大小調節適當的稀稠度(幼時稀些,大時稠些)
- 嬰幼兒食物,原則是自然的食物,人類本應如此
- 粥水甚富營養(安全廉宜,隨地取材),比牛奶(奶粉)和牛排都有益。理由很簡單(根據仿生學原理):牛只是吃草就如此強壯,而米是草的精華!
- 見過牛吃肉嗎?那麼牛肉和牛奶的營養又從何而來?不妨就此問題看看營養學者們的共識。賣乾衣機的商人一定反對別人在太陽底下晒衣服,說那不衛生,他們同樣痛恨別人在通風之處涼衣服,說那有礙觀瞻;
- 隨著孩子的長大,可以適當增加胡蘿蔔泥(製作方法:削皮、煮爛成泥狀或加水稀釋成湯)、土豆泥和蘋果泥(製作方法同胡蘿蔔泥),以及軟的熟透的梨、番薯、蔬菜、肉湯等食物。再大些可增加牛油黃麵包、剁碎的魚肉、雞肉、動物肝臟、煮爛的青豆、碗豆、西蘭花、西紅柿等;
- 如果你愛你的孩子,就別喂含人工添加劑的食物
- 香精:如香蘭素,據說可使奶味更香,用以增加味覺,讓嬰幼兒喝上癮,使孩子容易對濃烈的味感形成依賴,影響食量及日後的口味偏好,對日常食物、蔬菜等清淡、有營養的食品不感興趣。長此以往,容易導致孩子膳食結構不合理,出現日漸消瘦,不愛吃飯,影響骨骼和大腦發育,更會損傷嬰兒的肝腎;
- 色素:人工合成色素過量使用後會含有毒性。所以最好選用帶天然色素的食品;
- 甜味劑:如糖精、甜蜜素和安賽蜜。除了口感因素外,高糖飲食會引起兒童肥胖。吃糖量多的孩子不僅容易生齲齒,患多動症和憂鬱症的比例也比較高;
- 硝酸鹽:高鹽飲食對孩子也不好,它會增加孩子的腎臟負擔,並對孩子的心血管系統造成潛在的不良影響。如果孩子體內含鈉過多,毒素就較難排除。現在,歐美市場上不少專供兒童食用的食品除了注明不含食品添加劑外,還常特別注上不加糖、不加鹽;
- 防腐劑:是為改善和保證食品在運輸、儲存時的防腐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或化學合成物質。如果在添加這些物質時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標準執行,這些為改善食品品質而添加的物質,對人體不會構成危害。但如果情況相反,它就會成為人類健康的隱形殺手。一些經批准使用的防腐劑,如苯甲酸、山梨酸鉀和亞硝酸鹽等,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骨骼生長,危害腎臟、肝臟的健康;
- 人工合成的二十二碳六烯酸(DHA)和花生四烯酸(ARA):這兩種人工合成的物質對兒童健康有害,儘管它們還繼續被添加在所有品牌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中;
- 洋奶粉全球最貴?其實錢不是主要問題,添加劑才是最大問題!其對人體的損害應引起我們足夠重視
- 有法律規定或科學根據,嬰兒一定要喝“嬰兒配方奶粉”嗎?沒有,只是自尋煩惱、自取其辱;
- 一杯牛奶強壯了一個民族,也只是牛奶公司的廣告詞(畢竟牛奶只是為牛準備,對牛合適不一定對人合適);
- 母乳中含有生命,是活的。母乳是保障嬰幼兒安全和保證其健康成長的唯一方式
- 普通顯微鏡下就能看到母乳和配方奶粉成份的分別:母乳中含有大量的白細胞和脂肪球(白細胞可增強免疫力,脂肪球幫助嬰兒健康成長),配方奶中是沒有細胞;
- 因為母乳中含有大量生命體(活潑的細胞),所以不宜放在冰箱裡冷凍保存(如有些人以上班為由,將母乳存放在冰箱裡),以免傷害這些生命;
- 產後一年,母乳中仍含有400多種營養物質(配方奶成分只有50種左右),第二年,母乳中的脂肪含量和能量會顯著提高,血清素(營養物質)和溶解酵素(排毒)也會不斷地增加,這些都是配方奶望塵莫及的。因此,母乳餵養最好持續到幼兒2歲以後;
- 不管有沒有人工合成的添加劑,任何一種嬰兒配方奶粉都無法代替母乳無與倫比的營養成分。母乳是最完美的純天然嬰兒食物,其中含有能夠提高免疫力和促進大腦發育的成分,其他任何東西都無法匹敵和代替。儘管很多天然配方奶粉可能看起來很接近母乳;
- 小常識:
- 牛奶以及相關的奶製品對骨骼成長並沒多大意義:大多研究表明,沒有發現喝牛奶能夠起到均衡穩定的鈣質攝入,並對小孩以及年輕人的骨骼都有長久益處的作用。此外,研究者發現,牛奶消費最多的國家實際上是全球骨骼質量最差的國家。鈣質增加骨骼力量是沒錯,但喝牛奶並不是增加鈣質最好的方法,而且“運動頻數、遺傳基因、荷爾蒙水平、是否吸煙、蛋白質攝取量以及維他命D與維他命K攝入量比牛奶更為關鍵。”
- 奶粉之禁,這本身也說明了奶粉並非民生必用品:人民國家愛人民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識。帶多一罐奶粉就可被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2年(香港從2013年3月1日開始限制奶粉離港。根據《2013年進出口(一般)(修訂)規例》,任何人士除非獲發出口許可證,否則不可從香港輸出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奶粉。為容許作私人用途,年滿15歲的離港人士可攜帶淨重不超過逾1.8公斤(約兩罐)的配方奶粉)。